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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經(周易)的內容:

廣義的《易經》或稱《周易》包括《易本經》和《易傳》。易本經共64卦,分上經30卦及下經34卦,每卦包括:卦象(卦畫)、卦名(標題)、卦辭及爻辭之主要四大部分。

而易傳包括:〈彖傳〉上下兩篇、〈象傳〉上下兩篇大小象、〈繫辭傳〉上下兩篇、〈文言傳〉、〈序卦傳〉、〈說卦傳〉、〈雜卦傳〉等七種十篇,稱為「十翼」,用以解說易本經。十翼之內容:

《彖傳》是解釋六十四卦卦辭的。分《彖上》﹑《彖下》兩篇,內容為論斷六十四卦卦名、卦辭的意義。本自成篇,列於經後,分列於六十四卦,凡卦內”《彖》曰”即是。

《象傳》也稱象辭。分為《象上傳》(大象)和《象下傳》(小象)兩篇,共450條。其中解釋64卦卦名卦義的有64條稱為”大象”,解釋386爻爻辭的有386條稱為”小象”。64卦,每卦6爻辭,共384爻爻辭,此外再加是用九、用六二爻,共386爻爻辭。

解釋卦名﹑卦義的都以卦象為根據,解釋爻辭的也多以爻象(包括爻位元)為根據,因此題其篇曰”象”。

《繫辭》分為《繫辭上》和《繫辭下》兩篇。《繫辭》是指繫於《易經》,是之後的辭,是闡明64卦經文的要義及貫穿各爻辭的易理,也可說是《易經》的整體概論,用以闡述《易經》的哲學思想,又稱《易大傳》。

《易經》是憂患之書,是道德教訓之書,讀《易經》要於憂患中提高道德境界,以此作為化凶為吉的手段。《繫辭》是《易傳》中思想水準最高的作品。

《文言傳》是依文而言其理,分前後兩節,分別對乾坤二卦之卦爻辭詳加解釋。

《說卦傳》是闡述八個基本卦之卦德、方位及列舉其所取向之物,應未及於64卦之說明。

《序卦傳》是說明64卦排列次序的篇名,以乾坤兩卦為上經之首,咸恆兩卦為下經之首,既濟未濟兩卦為64卦之末,其排列順序為周文王重演64卦時所定,用以說明各卦相乘相受的要義。

《雜卦傳》是將《序卦傳》中64卦的卦序打散,以性格相反的兩卦為一對,兩兩錯綜相對,再以一句話概括其卦旨,因不依《序卦傳》的次序,所以叫《雜卦》。

《易經》本來是經文在前,傳在後,稱為古本。後漢鄭玄將〈彖傳〉及〈象傳〉分散,附於各卦的本文之後,三國魏的王弼更進一步的細分,將〈彖傳〉與〈大象〉附在卦辭之後,〈小象〉除乾、坤兩卦例外,其餘都各自附在對應之各爻辭的後面,並將〈文言傳〉分開,放在乾、坤兩卦之後。王弼的這一《易經》體裁一直延續到宋程頤之『伊川易傳』,朱熹則又復古才又恢復“經文在前,傳在後”之體裁。但明永樂時敕命改回王弼的體裁,乃一直沿用至今,稱為今本。

補充說明易經古本與今本之差異如下:
古本易經是將經和傳完全分別開來排印的, 依序為:1. 上經(乾卦至離卦), 2. 下經(咸卦至未濟卦), 3. 彖辭上, 4. 彖辭下, 5. 象辭上, 6. 象辭下, 7. 繫辭上, 8. 繫辭下, 9. 文言, 10. 說卦, 11. 序卦, 12. 雜卦

今本易經則將十翼中的彖辭及象辭附在於上下經各卦之經文中,其中彖辭及大象辭依序分別置於卦辭之後,並加上“彖曰”及“象曰”二字;而小象辭則逐條分附於所屬對應之爻辭之後,並加上“象曰”二字; 另乾文言及坤文言也分別附於乾坤二卦之後,並加上“文言曰”二字。
但有一例外,今本中之乾卦仍將經(卦畫、 卦名、 卦辭、 爻辭)和傳(彖辭、 大象、 小象)分列, 顧炎武認為其目的是“以見古(舊)本之樣式”(如下),請大家注意。